近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文件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r\n \r\n 根据通知,上述评价结果将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参考,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得分高低关乎其“钱袋子”。 \r\n \r\n 近年来,预算改革在深化改革中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财政部门也一直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r\n \r\n 根据2012年财政部发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对下属单位都开展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 \r\n \r\n 此外,有基层财政官员表示,预算绩效管理要避免“财政部门自己监督自己”和“越位”实施对其他部门本应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价。而对于“部门自己审自己”能否奏效的质疑,委托第三方评价是解决方式之一。 \r\n 上述五年规划就提出,五年内将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还将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三个智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制衡监督。(编辑 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