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近日按照“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机制和工作举措创新”要求,近日将空调纳入省级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在宁省级预算单位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的空调都要参加批量集中采购。鼓励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下的省级预算单位、省级非预算单位和宁外预算单位参加省级批量集中采购。 \r\n 空调批量集中采购原则上每年两批,分别在4月和9月18日前完成申报。有特殊情况的经省财政厅批准可专项采购。 \r\n 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是在计算机、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的基础上,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控制经费”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稳、进、改、创”工作要求而采取的新举措。扩大省级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积极和现实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