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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正式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22     

      每年三月的第三个星期二是个有些陌生的国际节日—世界社会工作日。今年的3月18日它将迎来自己的第八个生日。与此同时,我省的一项关于社会工作的新政似乎成为了它的庆生礼物。日前下发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通知表示,政府出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加快推进社工专业人才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这一利好政策今年将在我省开始推行,这也意味着我省正式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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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服务是指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为核心内容,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服务工作。直观地讲,以医疗社工为例,医患关系出现矛盾时就需要专业社工调解处理。又如对待精神病患者除了医生治疗,还需要社工做大量病因、诱因的背景调查。显然,面对这些情况,医生不能兼顾完成,所以说医生和医疗社工的工作是交叉却不可替代的,这就足以看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而目前我省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还处于落后的状况,这次政府的新举措必将会助推我省社工服务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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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政府社会居民三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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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这份由全省18厅(部、委、局)下发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通知,旨在规划和指导“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这项新工作。其任务目标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建立健全其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结构顺、素质优的社工专业队伍,满足人民对社会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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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社工处负责人介绍,该通知要求,要在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众多领域,面向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优抚人员和社区矫治矫正人员等服务对象,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受灾群众、“三区”困难群众、企业困难职工和社区弱势群体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通过购买项目方式,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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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制定给力,关键是配套资金怎样呢?针对购买服务的资金,我省确定为各级财政应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另外还将加大从民政部门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的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底前,我省将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试点工作,首批启动专业社工服务城乡社区计划和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并选择部分社区作试点,还要重点探索民办社工机构发展,使其通过项目招标、委托服务等方式,承担社区工作站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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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社工处袁处长告诉记者,“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全新服务模式正体现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新举措必将逐渐催热社工服务事业,减轻政府工作压力,同时壮大社会组织,助推社会力量充分发展。更为关键的是,百姓可以享受到更为专业的社会服务,最终三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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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专业化社工数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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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出台多方受益,但不能否认的是“社工”在社会认知上还远非“热词”,专业化社工数量更是不足。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以一个五星社区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一个社区所要承担的工作包括帮扶救助、社区矫正、信访调解、综合治理等12大项近百个小项的工作,其中则以服务性工作为主。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社区专业社工人员短缺是普遍面临的困难。就哈市道里区霁虹桥社区来说,辖区居民有6000多人,还有为数不少的驻街单位,却只靠仅有的1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目前这种居民和社工、岗位数量和专业社工人数比例悬殊的现实是普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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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主任黄红教授介绍,目前人们对于社工的认识有一定误区,认为社工就是社区工作人员,或者是居委会大妈,抑或是义工。而实际上社工不等同于社区工作,也不是义工。从我省社工目前的发展状况看,相对滞后于南方一些城市,如广东、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如深圳市政府就制订了“1+7”模式,而我们是从今年开始才从制度层面上有了一些政策,但是系统的、如何推进等还需要完善。从数量上,虽然趋势是逐年增加,但是和南方相比差距还是很大,即岗位数量和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数量差距大。从专业服务上看,我省目前注册成立的民办社工机构仅20家,而且是从去年才开始有注册的。由此可见,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现状并不理想。可以说,目前在哈尔滨社区内持证上岗的专职社工非常少,相关的社工培训等没能够跟上目前国家所提出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社区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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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社工人才培养方面看,我省有10余家高校有针对专业社工的培养,但是还没有硕士点。今年哈工大、哈工程、东北石油大学三所高校开始申报硕士点,结果尚未可知。而这些人才还有很大部分的流失。黄红说,由于南方一些城市对于专业社工的待遇和政策都较之北方好,她的很多毕业生在求职时纷纷“南下”,而他们在那里得到了广泛认可,这对于我省来说,是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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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红教授说的这种情况在我省和南方城市有个鲜明的比较。去年,哈尔滨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笔试火爆开考,共有4184人参加考试,录取比例接近7:1。但他们的待遇是试用期内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酬标准按1500元/月执行,合同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放心保)费。而同样的专业人才,在深圳每年能赚7万多元,各种保险除外,每月能拿到近4000元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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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景:新政带来机遇困难不可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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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社工处袁处长认为,社工新政为全省的社工服务发展带来了机遇和生机,同时全省也要直面现状与困难。目前,除了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明显不够外,全国在此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也是使其发展滞后的一点原因。我省虽然在此方面的探索早在数年前就开始了,但一直处于被动工作方式,直到2012年民政厅才有了社会工作的独立部门,同年国家民政部也刚刚设立社会工作司,所以说全国整个大环境都起步比较晚。目前我省虽然已设立社会工作处,但下属的市各级民政部门还没有建立关于社会工作的独立科室,主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一般都是其他部门的领导兼职。此外,国家从2008年开始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等级考试,目前还只有中级、助理社工师两个级别,员级和高级社工师还处于空白状态,并且每年毕业的该专业高校生也不可能全部成为储备人才,因为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才流失,这些因素都制约着社会工作服务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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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处长告诉记者,“民政部门一直做着不懈努力,首先是培训上下功夫。毫不隐讳地说,民政厅每年都会搭钱组织社工考试和各类培训,为考试拿到资质的社工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同时为社工管理人员再次进行培训,提升其组织管理社工的能力。另外,我省也在不断研究完善专业职称的评价机制和落实待遇问题。并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以促进包括社会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干部以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等三个方面的社工人数和机构数量的不断提升。”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岗位约有3万个。而实际社会工作者和专业社会工作者从概念上有着本质区别,持证的专业社工师只有2363人,其中还有部分持证却“转行”的,最终真正从事社会工作的不足千人。显然,新政之后,我省社会工作服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