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4年将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统筹既有财政预算资金,对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服务业发展。这是从近日公布的内蒙古2014年预算草案获悉的。 \r\n \r\n 此外,内蒙古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r\n \r\n 自治区本级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2014年选定的50%的试点盟市和旗县要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