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以后,财政部和多个地方政府都纷纷出台落实措施;其中,财政部连续发布了两个专门《通知》和一个《办法》。 \r\n 据了解,除了早已出台相关文件的北上广,目前山东、河北、安徽等地也正在审议出台各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办法。 \r\n 业内人事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目前中国的政府采购还处于发展初期,但增长速度和势头非常迅速。 \r\n 官方数据显示,政府购买服务从2002年的77.3亿元到2012年的1214亿元,从2000年的11大类,发展到2012年的24大类。即便如此,2012年服务购买仍只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8.7%。而在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般占到整个政府采购的50%左右。 \r\n 当然,确定政府机关的权力和职能转移在前,购买服务在后,这将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问题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此外,政府购买服务,并非实体产品,如何科学评估及规范管理,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如何做好制度设计?这都将是今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迫在眉睫的事情。(编辑 王日谭)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