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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建设需遵从现有的法律框架


 发布时间: 2017-05-22     

      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日前多地出台政策不断深化和公共资源体制建设和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已正式列入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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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我国还没有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专门法律,与其直接相关的只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大部分地区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运行体制建设仍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以下称"两法")的规定在进行探索。尽管"两法"的颁布实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由于受实践经验不足和部门利益博弈的影响,《政府采购法》自身存在一些矛盾与不足,"两法"之间也存在一些矛盾和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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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认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健康发展,还需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能背离《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在现有的法律规范内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