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马鞍山市“项目突破年”,记者从市招管局获悉,为维护马鞍山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秩序,提高办事效率,马鞍山市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员制度,从今年3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业务均须由本单位交易员持证办理,今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交易员,交易员将接受招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r\n 随着马鞍山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日趋完善,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交易规模不断增加。2013年全市各类招标采购项目进场交易1214项,交易总额254.42亿元,同比增加439项,净增112.14亿元。2014年是马鞍山市“项目突破年”,市招管局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招投标体制改革经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员制度暂行规定》要求,从今年起马鞍山市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员制度,凡参加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均须办理交易员确认,交易员需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招投标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市交易中心业务培训。 \r\n 同时,市交易中心向交易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发挥交易员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作用:包括及时受理交易员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确认交易员资格;定期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加强对交易员参与交易活动的管理;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及时通知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交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