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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建议扩大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5-22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14日讯,中国社科院周五发报告建议,进一步扩大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范围。对非竞争性国有企业,如供电、供水、城市交通等公益性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认定为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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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周五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3/2014: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扩大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采购项目,由此逐步将绝大部分政府的购买性支出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提高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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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报告还建议,扩大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范围,可以以财政性资金为标准。除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是政府采购的当然采购人外,对于非竞争性国有企业,诸如供电、供水、城市交通运输等公益性企业,航天、军工等关系到国防和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等,如果它们是使用财政性资金提供公共服务,原则上都应列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