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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政府采购持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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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编者按:2013年,河南省政府采购工作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多项提升。在这一年里,河南省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报特采访了河南省18个省辖市的相关情况,在此集中展示各市政府采购工作在2013年所取得的成绩,也期待着2014年该省各地市的政府采购工作继续做大做强。 \r\n \r\n 亮点1 \r\n \r\n 采购规模扩面增量 \r\n \r\n 随着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2013年,河南省多地政府采购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双提升。除了采购金额的增加之外,民生项目、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增长也成为令人瞩目的亮点。 \r\n \r\n 郑州市:2013年,郑州市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全市政府采购预算161.19亿元,实际支付资金141.9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29%,同比增长31.9亿元,增长率为28.93%,节约资金19.29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97%,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5.7%。 \r\n \r\n 洛阳市:2013年,洛阳市本级积极探索将涉及民生的洛阳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放心保)业务、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公务灶”定点饭店、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和预算编制业务、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业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务6项服务性业务面向社会力量公开招标实行政府采购。 \r\n \r\n 开封市:2013年,该市努力拓展政府采购规模,扩大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和节约优势,采购项目进一步丰富,在服务民生方面,完成了国土整治办公室占补平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公共安全方面,完成了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采购,在采购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为采购人提供了更简单更快捷的服务。 \r\n \r\n 许昌市:2013年,许昌市共组织政府采购6244次,采购预算30亿元,采购规模26.1亿元,节约资金3.92亿元,节约率13.05%。其中,市本级组织政府采购3768次,采购预算5.69亿元,采购规模4.83亿元,节约资金0.85亿元,节约率15%。市本级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82%,主要是因为从5月份起许昌市直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此举大幅提高了市直政府采购的规模。 \r\n \r\n 三门峡市: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由最初的以货物采购为主,转向货物、工程、服务并举,协调发展;由原来以预算资金为主,转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全面管理。2013年,政府采购资金的总量和采购规模依然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 \r\n \r\n 亮点2 \r\n \r\n 信用担保及信用报告制度更加完善 \r\n \r\n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信用与其信誉紧密相连。用好“信用”这份无形资产,不仅能为企业带来更为广阔的市场,也能为政府采购提供质量过硬的产品和服务。 \r\n \r\n 郑州市:被国家列为创建诚信城市试点之后,郑州市在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政府采购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实施意见》的同时,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r\n \r\n 焦作市: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体系建设,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焦作市印发了《焦作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对中小企业实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3种形式,降低中小企业融资压力。这一举措,不仅支持和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还进一步发挥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作用,对于提升政府采购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n \r\n 鹤壁市:为缓解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资金困难,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该市制定了《鹤壁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此措施的实施,将很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升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r\n \r\n 驻马店市:该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鼓励使用信用评估报告,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该市还在政府采购评审标准中,对供应商信用评估等级分别给予价格优惠,供应商为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的也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完善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 \r\n \r\n 平顶山市:该市与兴业银行(601166,股吧)签订了合作协议,凡是参加政府采购协议的中小企业供货供应商,一旦中标,采购人签订合同、经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后即可在1-2日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获得标的70%-80%的资金额度。只此一项便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1750万元的扶持资金。 \r\n \r\n 亮点3 \r\n \r\n 电子化进程加快 \r\n \r\n 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正进入快速推进期,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促进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成为必然,如何更好地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创新采购运行机制、保障信息安全等问题已成为各地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部门所要面对的重要工作。 \r\n \r\n 濮阳市:该市加大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扩大了信息公告范围,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2013年,共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变更公告、征询意见、管理办法、投诉处理等各类采购信息1600多条,濮阳市政府采购网累计访问量30余万人次。 \r\n \r\n 新乡市:按照“稳步推进、分段实施”的原则,继2010年10月正式启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的研发和运行工作后,2013年该市又对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在8大类项办公设备、2大类12小类办公家具、冬季用煤协议供货和小额工程设计、监理、维修、公务印刷、9大类28小类项目电器商场定点采购项目中全面应用。 \r\n \r\n 许昌市: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要求,该市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为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进程,截至目前市直采购人已注册采购单位306个。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运行,标志着许昌市正以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推动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健康化发展。 \r\n \r\n 漯河市:该市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总体目标,建立了“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使用,使该市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审批更严格,合同备案管理更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r\n \r\n 周口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该市加强了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与管理,简化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提高了政府采购办事效率,根据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要求,借鉴省内其他地市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周口市举办了市直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2014年起,该市全面实行网上计划申请和合同备案。 \r\n \r\n 亮点4 \r\n \r\n 监管进一步强化 \r\n \r\n 监管,是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基石,是采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保障。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是财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经之路。 \r\n \r\n 洛阳市:坚持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是洛阳市政府采购工作自开展以来始终明确的基调。除涉密项目外,该市凡申报的采购项目,都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2013年,全市公开招标率为89.03%。对一些紧急项目或情况特殊的采购项目,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该市按从严掌握的原则,要求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重大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同时要求即使是改变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也要在网上公开采购信息。 \r\n \r\n 安阳市: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安阳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具体包括加强招标文件备案工作、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审核前公示制度、加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强化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对协议供货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等。 \r\n \r\n 商丘市:在监管方便,商丘市着力加强对开评标的监管,坚持“三员”(廉政监督员、程序监督员、电子监察员)全程监督,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管理。在开标评标现场邀请市检察院、廉政监督员和程序监督员现场监督,监督主持人是否依有关程序组织开标、评委是否依法独立公正评标、是否有诱导性和倾向性言行、是否严格遵守评标纪律等。 \r\n \r\n 济源市: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不足,济源市积极加强管理,规范相关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在强化预算编制、加强采购方式的审批管理、公开招标现场监督等多方面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获得了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好评。 \r\n \r\n 亮点5 \r\n \r\n 阳光采购“防线”不断加固 \r\n \r\n 2013年,河南多地市用廉政建设“篱笆”筑牢了阳光采购“防线”。不同的举措朝向一个目标——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r\n \r\n 开封市:着力源头防腐,该市紧紧围绕规范二字,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重点从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工作“阳光化”、手段电子化等五个方面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了政府采购执行环节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阳光采购”运行机制。 \r\n \r\n 安阳市:该市开展了“正风纪、树形象、为民众”活动,并通过这项活动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市还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保证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力争在各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r\n \r\n 漯河市:该市深入开展了反腐倡廉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增强财政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自觉性的深刻认识,不断增强其廉政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办法,加强监督管理,搞好优质服务。 \r\n \r\n 商丘市: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该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各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通过加强执法监督和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了采购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有效遏制了低价恶意投标等违法乱纪行为,引导政府采购供应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从而树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信守承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r\n \r\n 驻马店市: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合全市其他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源头治腐作用。此外,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对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各区县监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并认真处理投诉和举报,为廉洁采购良好局面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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