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REGNUM通讯社1月16日报道,当日欧洲议会批准了欧盟政府采购改革方案,要求成员国政府机关采购商品和服务时,不仅要比较参与招标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而且还要更加关注其综合质量,看其是否符合环保及社会公平原则,以及是否采用了创新方案。上述要求终止了低价至上的评标原则,超低报价、违反劳工法的企业将难以中标。此外,根据新修订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欧盟成员国的权力得以加强,其有权决定在采购中是否使用本国的产品及服务。政府采购金额占到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8%。 \r\n 欧盟政府采购方案即将生效,欧盟成员国应在两年内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