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重大民生领域预算绩效管
根据《福建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3-2015)》要求,到2015年,福建省各地预算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将占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20%,编报绩效目标的转移支付资金占年度转移支付的40%,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资金占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的50%。并且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突破口重点放在民生支出领域,包括“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尤其要将上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