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14年该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就实施采购阶段,《通知》要求,采购单位要选取业绩优良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业务。 \r\n \r\n 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有上百家,北京市采购处每年都会对这些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在"财政综合办公平台",供预算单位选择。 \r\n \r\n 《通知》还要求,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如实公布政府采购信息。例如,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以及分项或分包的控制金额、采购标准、采购需求、采购结果等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编辑 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