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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代理机构备案先过综合考评关


 发布时间: 2017-05-22     

     在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管理方面,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采取的措施是:放宽资格要求,扩大竞争范围;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强化代理机构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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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凡取得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认定的甲级、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且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代理机构,都可报名在泰安市备案,进一步拓宽竞争渠道,使更多优秀的代理机构加入政府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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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满足基本备案条件的情况下,泰安市着重考察实际业务能力,并创造性地提出了综合考评备案的方法。即:对代理机构日常考核成绩、从业人员考试成绩和办公场所现场考核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代理机构的最终备案成绩,只有达到或超过规定底限的代理机构方可获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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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政府采购代理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分支机构不易管理等情况,泰安市与上级和兄弟地市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掌握山东省内绝大部分代理机构的基础信息,为核查备案资料真实性提供了依据,确保备案工作公开、公平地有序开展。(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