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上有人反映的政府采购价格偏高、效率低等问题,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奢侈采购,促进廉政建设,各地政府频出治理政策,横扫政府采购高价现象。 \r\n 北京政府集中采购加谈判方式压价格 \r\n 北京市财政局透露,将以集中采购加谈判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价格,促进供应商之间在产品价格和服务方面的良性竞争。 \r\n 财政部门透露,多年来北京市公开招标所占比重一直在90%以上,但公开招标由于周期长、形式单一、信息沟通不畅等原因,也有其自身局限性。目前有关部门正对50万元以上的计算机组织批量采购,以集中采购加谈判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价格。下一步的重点就是要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价格,提高采购效率。 \r\n 北京市要扩大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的范围,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展区域联合采购,加大与中央单位、区县共享集中采购招标结果的力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地同价。扩大家电卖场、电子商城的采购商品种类,促进供应商之间在产品价格和服务方面的良性竞争。 \r\n 江西下达政府采购“限价令” \r\n \r\n 江西省财政厅透露,该省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其中,台式计算机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 \r\n 据介绍,江西省政府采购标准对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的价格和配置进行了上限控制,即每台台式计算机的协议采购商品入库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配置要求为:显示器不超过22寸;CPU不得超过四核,主频不得大于3.6GHZ,缓存不得大于6M;硬盘容量不得大于1TB;内存不得高于DR3-1600,内存容量不得大于4G;网卡10M/100M/1000M自适应;显卡是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但独立显卡显存不大于1G;配备DVD光驱;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r\n 江西省财政厅消息称,这一标准将自2013年9月起执行,三年到期后再据实调整,适用于江西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除机房工作站、应急保障场所和涉密场所等其他特殊用途的计算机外,所采购的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原则上全部纳入该“基本配置标准”范围。 \r\n \r\n 安徽严查超标准采购 \r\n 阜阳市法制办透露,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了《阜阳市市级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复印纸均不得超过最高价格,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不再执行协议供货。 \r\n \r\n 《办法》规定,批量集中采购每季度进行一次。采购单位要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安排,于每季度首月的10号前向市财政局报送本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申请报告、申请表。市财政局作为批量集中采购人委托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采购,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根据每期批量集中采购的基本配置标准及计划数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r\n \r\n 《办法》还规定,市财政局、市招投标监管局对批量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单位未按规定超标准采购及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对中标供应商虚假承诺或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按采购文件及有关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编辑 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