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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采购严禁“高价” “奢侈化”


 发布时间: 2017-05-22     

    明年,北京市政府采购 严禁“高价采购”、“奢侈化采购”,提高采购资金的 使用效益。同时,3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须在小微企业采购,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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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市财政局提出,各政府部门不得将预算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严禁采购明显超出办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和服务。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设置特定品牌、企业规模、地域要求等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或者歧视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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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北京市财政局同时要求,进一步扩大入围供应商的范围,增加家电卖场、电子商城采购商品的种类。计算机50万元以上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印刷、车辆租赁、人寿保险等30万元以上实行网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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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此外,本市还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预算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超过300万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