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罗中小微企业获政采支持
广东省博罗县拟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首度规定年度面向民企的政府采购预算额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该县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做出了上述规定。
\r\n 此外,该县还特设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设立上市扶持专项资金,对上市过程中的企业分阶段进行扶持;由县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与银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激励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