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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目录体现四大变化 物联网产品正式纳入


 发布时间: 2017-05-22     

   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北京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目录》有效期为一年。与上一期目录相比,《新目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按要求操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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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方面,基于北斗导航技术的卫星导航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等物联网产品被正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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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扩大采购范围方面,北京市财政局将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以及资产评估服务等专业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不断完善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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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价格监管方面,将单项或批量金额小于30万元的人寿保险、印刷等服务项目纳入定点采购;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由入围定点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扩大竞争,降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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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建设低耗型和节约型机关要求,《新目录》还新增了智能化办公外包服务项目,通过对办公设备用品和办公耗材使用量进行标准化设计,降低资源消耗和浪费,实现低碳节约的环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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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目录》印发后,北京市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微调,例如适当增加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适当降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附加限额标准等。各区县如果需要调整,应在11月底前将调整目录及标准以书面形式报至北京市财政局,由后者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