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政府采购资金监管水平,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草拟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r\n \r\n 为使该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主动上门走访区纪委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分析现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制定《办法》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作了解释。在认真听取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同时,积极探讨了《办法》中提出的规范管理新举措的可行性。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也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不少诚恳的意见和建议。 \r\n \r\n 目前征求意见已全部结束,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近日提交滨江高新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出台。(作者单位: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