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出台《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所有工程类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项目、国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等交易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r\n \r\n 《办法》还规定了各乡镇(街道)的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明确乡镇(街道)区域内使用各级国有资金或集体资金投资的相关项目,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进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限额标准以下且达到相关标准的,必须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r\n \r\n (王昌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