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在宝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该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集中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全面推进“阳光采购”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前8个月节约政府采购资金近3000万元。 \r\n \r\n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县坚持“严谨规范、廉洁高效、依法采购”的工作思路,修订了《宝丰县2013年—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于货物类和服务类的采购严把公开招标数额。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万元、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工程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r\n \r\n 该县政府采购信息都要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至目前,共发布采购公告114篇、变更公告9篇、征求意见公告4篇。 \r\n \r\n 对小批量、多批次服务项目采购,该县按照“确定范围、竞争择优、方便单位、规范服务”的原则,对全县协议供应商进行重新考核认定,最终确定协议供应商24家。 \r\n \r\n 该县还严把工程类采购关,县政府采购中心从强化招投标监督入手,严格采购程序,拓宽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效率,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r\n \r\n 截至8月底,该县已完成采购预算资金2494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1949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采购金额2026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金额1349万元,共节约采购资金2993万元,节约率达到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