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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规范补充政府采购合同变更行为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高铁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因为采购数量不能满足需求而再次招标的情况。后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双方签订了补充合同,对所需的商品进行追加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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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近年来,在余姚市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余姚中心”)操作的政府采购项目中,追加合同虽然例数不多,但该中心仍然通过强化流程管理和加大审核力度,有效杜绝了合同履行不严、随意追加金额、采购资金浪费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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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明确补充合同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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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余姚中心结合“学法日”活动,让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人员,明确掌握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实质内涵,通过逐字逐条地学习、分析、讨论《政府采购法》,了解补充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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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同时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两条虽寥寥数语,但仍可看出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追加期限须在合同履行期间、追加产品须满足项目需要、追加标的物须为原合同标的物、追加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采购预算属原项目且不能突破、追加流程须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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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正所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余姚中心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不仅丰富、充实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同时能在特殊情况下快速、准确地作出补充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的判断,从而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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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规范补充合同变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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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如果不对补充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必要的限制,就会导致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从而规避相关方面的监督。为了既保护采购人的正当追加需求,又防止采购人和供应商规避政府采购程序,余姚中心严格执行《余姚市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管理暂行规定》,不仅明确了变更范围,也为补充政府采购合同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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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例如,在该市某单位的信报箱项目采购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不锈钢横投式信报箱的材质、信报箱单户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要求、报价要求、具体实施地点及安装数量、具体由几户组合排列成一组信报箱等一系列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标单位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居民楼单元、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不同,出现了需要拆分安装的情况。如此一来,中标单位提出了追加资金、变更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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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对于这样的要求,余姚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具体分析和讨论,并根据招标文件、《余姚市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管理暂行规定》给予了不符合追加、合同变更的答复,同时也给中标单位出具了详细的分析过程,让中标单位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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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又如,在上述余姚市高铁站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中,要追加的产品原合同单价高于补充合同中的单价,但供应商主动提出给予采购人一定的优惠,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规范地签订了补充合同。此举不仅为采购人节约了采购成本,同时也避免了余姚中心再次招标和重复执行采购程序,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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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严格追加补充合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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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追加补充的政府采购合同只能在原合同的采购项目基础上进行追加,如果补充采购的不是原合同履行的项目,就不属于追加或补充项目,其实质属于另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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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在采购实践中,一些采购人以追加采购合同为名,变相采购其他未经批准的项目,或擅自提高采购标准套取资金。余姚中心作为政府采购的服务部门,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把好采购人追加补充合同行为的事前审核关,以便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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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根据相关规定,凡需要追加补充合同的,余姚中心工作人员均按以下流程进行规范操作:一是受理申请。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实有必要追加原合同项目及金额的,应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送余姚中心政府采购部门审核。《申请报告》应将追加的理由、依据、内容、金额等内容填写完整。二是组织审核。余姚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由审核组根据《政府采购法》、《余姚市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管理暂行规定》、招标文件等规定,确定采购人是否具备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条件,并作出答复。三是签订合同。余姚中心作为合同鉴证方,参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防止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合同中擅自改变原合同的核心条款和内容等情况发生。四是存档备案。采购人应将补充合同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余姚中心、余姚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通过一系列的审核备案工作,保证了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签订的公开透明和真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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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追加补充政府采购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为采购人、供应商,甚至是政府采购部门带来了工作上的便利、成本上的降低、效率上的提高,但在实际使用、签订、履行等环节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今后,余姚中心将更加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遏制追加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中出现的各种腐败、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