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9月2日电 (叶雯瑾 王剑)江西省财政厅2日消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奢侈采购,促进廉政建设,该省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其中,台式计算机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 \r\n据介绍,江西省政府采购标准对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的价格和配置进行了上限控制,即每台台式计算机的协议采购商品入库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配置要求为:显示器不超过22寸;CPU不得超过四核,主频不得大于3.6GHZ,缓存不得大于6M;硬盘容量不得大于1TB;内存不得高于DR3-1600,内存容量不得大于4G;网卡10M/100M/1000M自适应;显卡是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但独立显卡显存不大于1G;配备DVD光驱;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r\n江西省财政厅消息称,这一标准将自2013年9月起执行,三年到期后再据实调整,适用于江西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除机房工作站、应急保障场所和涉密场所等其他特殊用途的计算机外,所采购的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原则上全部纳入该“基本配置标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