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规范代理机构竞争行为
江西宁都规范代理机构竞争行为,要求代理机构杜绝给采购单位有关人员送礼、施以回扣、报销个人开支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接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r\n 该县同时要求采购单位按规定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代理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经营的,可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或举报。
\r\n (罗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