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目前优化预算资金拨付使用程序,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确定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的指标及额度,在工作机制上杜绝了因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冲减指标事项发生,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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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预算管理部门无法预知政府采购的实际合同金额,造成原下达指标和额度会或多或少形成结余。按照现行预算管理规定,单位政府采购额度结余应收回财政,这就使得必须把额度结余资金进行冲减,并相应冲减下达单位财政指标数。目前额度结余资金冲减涉及财政局内部多个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工作流程,减缓了工作效率。为此,登封市实行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确定预算管理部门下达指标及额度的做法,使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给单位的指标及额度数与单位后期实际支付数分毫不差,从而无需再冲减额度及指标结余。使得预算管理更加科学,预算工作更加主动,提高了工作效率。\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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