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8月8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李文)记者昨日从株洲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8月份开始,株洲将根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政府采购实施定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采购金额为10万至100万元的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管理。 \r\n \r\n 新纳入定点管理的小额工程具体包括三类:市直采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及修缮有关的房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以及园林绿化工程。上述三类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管理的时间从今年8月份正式开始,持续到2015年7月31日。不仅如此,《通知》还公布了经过公开招投标后确定下来的48家施工企业名单。 \r\n \r\n 记者了解到,以往小额工程并未实施定点采购的管理模式,而是采取自主采购的模式。 \r\n \r\n 株洲市财政局负责人透露,之所以将小额工程纳入到定点采购管理中来,主要就是为了减少腐败滋生的温床,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r\n \r\n 根据《通知》对小额工程定点采购实施办法的描述,采购单位编制完小额工程预算之后,仍需交由财政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采购单位需将已获批的《株洲市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提交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由集中采购中心来通知上述48家施工企业进行集中招标。 \r\n \r\n 这意味着纳入集中采购管理之后,以往相对宽松自由的小额采购需要经过财政部门、集中采购中心以及招标会三道大闸,才能最终确定由哪家单位负责承包这一小额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