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龙华新区大部制机构精、人员少、职能新的特点,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首推“集中进场开评标、集中统一监管”新模式,将政府“有形手”促规范和市场“无形手”促效率有机结合,通过“五个统一”,助推新区政府采购规范化。 \r\n 一是统一集中开评标场所。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统一集中在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免费提供的场所进行开评标,场所提供了开评标所需的主要硬件设备,如严格按规定分设了专家室、供应商室; \r\n 二是统一业务操作程序。拟制了《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进场开评标流程》,公开供应商报价内容在内的38条规定,要求进场的代理机构严格执行规范流程; \r\n 三是统一管理评标专家。加强对专家现场监管,出台了《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专家现场十不准》,对专家离开评标现场采取“双限”规定,即限时间、限地点,力促专家的评价意见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公平; \r\n 四是统一监管办法。发布了《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抽签委托办法》,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制定了《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各代理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如果出现有效投诉的,自愿暂停代理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一年,有效投诉为过错方,按规定进行处理”; \r\n 五是统一监控管理。着力打造立体监控网络,实行现场监控、异地监控与远程监控相结合方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派人现场监控;工作人员通过电脑连网监控开评标现场实行异地监控;研究衔接纪检监察局监控网,实现远程监控,使开评标过程全程留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