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深圳市东聚标识有限公司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r\n \r\n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日前发布的《关于深圳东聚标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该公司中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标识采购项目”后,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退标申请》和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境保护责令整改通知书》,称已被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改,无法完成项目,申请退出。经湖南省财政厅调查认定,该公司提交的《环境保护责令整改通知书》系伪造。 \r\n \r\n 湖南省财政厅认为,该公司中标后用伪造公文申请退标,属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合同行为。因此,不予退还该公司4万元投标保证金,并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湖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