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公务卡结算目录。记者7月3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年7月10日起,市级预算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等20种费用支出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 \r\n \r\n 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20种费用分别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费。 \r\n \r\n 与此同时,市财政出台规定,四种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包括国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国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单笔消费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但不得化整为零;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邮寄、快递、停车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r\n \r\n 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我市2007年开始推广使用公务卡,当时选择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等33家单位首批试行公务卡制度。经过6年探索,重庆公务卡报销金额快速增长,区县公务卡改革取得突破。截至今年6月底,重庆实行公务卡改革的市级单位达到616家,仅今年上半年市级预算单位采用公务卡报销的费用就有5.64万笔、2.52亿元。此外,继去年4月九龙坡区率先实施公务卡改革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0个区县实施公务卡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