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政府采购评标区管理 \r\n \r\n 今年起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将逐步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区内集中交易,为实现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区内的标准化和流程化管理,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政府采购评标区管理规定(试行)》(厦财购[2013]4号),明确进入评标区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限定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辅助工作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单位采购人代表和监管人员、行评代表现场监督员、公证人员等相关人员,采购办将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评标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监管。办法还对评标区人员进出控制、现场秩序维护、评标资料保存等提出具体的管理要求,为我市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评审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