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北京采购处")印发《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 \r\n 对比2012年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北京采购处在制定新目录时结合了今年5月财政部重新修订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财库〔2012〕56号)相关情况,改变了之前货物、服务类目录项目的排列次序。 \r\n 据北京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目录在"采购类型"一栏中引入了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 \r\n 例如,在货物类中,新目录规定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的,以协议供货形式实施采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应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r\n 上一期目录则要求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实行协议供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进行公开招标。 \r\n 在2012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服务类的印刷服务是指单项或批量在2万元以上,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实行定点服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进行公开招标 \r\n 新目录中服务类的印刷服务限额标准则进一步缩小,修改为单项或批量在1万元以上,本单位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单项或批量小于30万元实行定点服务,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实行网上竞价。 \r\n 另外,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新目录还将城市规划编制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并要求政府采购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作用,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