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小企业是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主要参与者。据悉,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总额达778亿元,其中70%以上花落中小企业。但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逐年扩大,再加上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日益突出,供应商融资、垫资压力随之越来越大。 \r\n 2012年6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联合发布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其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同时,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应当坚持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 \r\n 8月,浙江省财政厅与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总行等第一批列入该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的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浙江省中小企业凭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累的诚信度,可以向合作银行申请信用融资。(作者:鲁 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