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领导牵头,组建政采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r\n\r\n2012年10月18日,驻马店市财政局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作政府采购专题讲座。 \r\n 从2002年正式实施政府采购以来,河南省驻马店市各级、各部门十年间勇于开拓、克难攻坚,谱写了政府采购事业的辉煌篇章。 \r\n 十年累计节支33亿元 \r\n 十年来,驻马店市积极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 \r\n 首先,货物类采购从通用类货物向专用类延伸;服务类采购从传统的专业服务快速扩展到公共服务等新型服务领域;工程类采购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如小麦良种补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和板凳更新配置、医疗器械及耗材等采购项目也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正成为驻马店政府采购的亮点。 \r\n 其次,驻马店市的政府采购规模也由2002年的7217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45亿元,增长62倍,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由不足3%提高到22%。十年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156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3亿元。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r\n 领导重视 构建全程监管机制 \r\n 一直以来,驻马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高度重视,经常出思路、提要求、作批示;在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当好参谋、抓好落实。 \r\n 驻马店市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多次联合开展专项和定期检查,形成了全过程、多角度、立体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市、县(区)两级都在财政部门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充实了人员;市、县(区)两级全部成立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集中采购任务。监管机构和操作机构的职责分工日趋合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源头治腐作用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廉政建设。 \r\n 此外,驻马店市早在2005年6月就开通了驻马店政府采购网,实现了在网上发布宣传采购政策、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工作的每个环节,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r\n 2011年4月,为顺应政府采购发展趋势的需要,驻马店市开始了电子化建设,市级初步建立起门类较全、全省资源共享的专家库,拥有一批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积极推行协议供货采购,不断扩大协议供货范围,规范协议供货行为,并实行了市县联动,提高了采购效率;集中采购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日益规范,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政府采购宣传的氛围日趋浓厚,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日益加强,政府采购的美誉度逐渐提升。 \r\n 健全制度 采购行为日益规范 \r\n 十年来,驻马店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坚持依法行政,适时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配套规定办法,指导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相继出台了《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规定》、《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使得该市的政府采购操作行为日益规范,为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r\n 据了解,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的主导地位在该市得到不断巩固。2011年,驻马店市通过公开招标实现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重为72%;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全部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确保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全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质疑投诉处理法律制度规定答复质疑、处理投诉,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采购文件备案、评审专家抽取、采购活动监督、采购合同备案、采购资金支付等环节的管理、审批也更加规范了。 \r\n 发挥政策功能 促区域经济发展 \r\n 十年来,驻马店市的政府采购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坚持购买国货原则,保护民族产业,支持国内企业的发展。2011年,全市进口产品采购比重不到0.2%。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11年,全市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比重达92%,环保产品采购比重达82%。扶持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2011年,全市中小企业采购比重达94%。强制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研究保护弱势群体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办法,促进再就业,为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作者:通讯员 沈国举 王飞)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