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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GPA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


 发布时间: 2017-05-22     

  自我国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5年来,每年都在加入GPA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截至目前,中国已提交了3份出价,涵盖范围已扩大到了地方政府,在今年WTO政府采购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前,还将提交一份新的综合性修改出价。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中美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研讨会上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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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为了让各有关方面进一步了解和宣传GPA,为中国加入GPA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我国财政部和美国商务部联合主办了此次中美GPA研讨会。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翟钢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今年恰逢中国《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也是加入GPA谈判的第5年,中国在这2个领域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国内改革看,10年来,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政府采购市场也更加开放,中国政府采购对在华内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从对外谈判看,5年来,中国每年都在加入GPA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截至目前,中国已提交了3份出价,涵盖范围已扩大到了地方政府;在今年WTO政府采购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前,还将提交一份新的综合性修改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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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翟钢指出,建立与GPA衔接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中国政府采购改革的基本目标,这项改革任务非常艰巨。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还不健全,与美国等参加方相比,政府采购制度还处于初创阶段,政府采购范围偏窄,法律也不完善。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须与市场发育程度和相关体制机制状况相适应,涉及深层次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目前而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现状和改革面临的困难直接制约了加入GPA谈判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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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翟钢认为,实行渐进式改革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之路。这就决定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入GPA出价,都需要逐步推进。美国等参加方对中国加入GPA应采取务实的态度,以互利共赢为目标,实行有别于其他参加方的加入模式,提出符合中国发展阶段的合理要价,这将有助于中国尽快加入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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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翟钢强调,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与美国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合作。自中国启动加入GPA谈判以来,中美每年都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合作。中方从中逐步了解到GPA规则和美国政府采购制度,这对中国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开展GPA谈判很有帮助;美方也从中了解了中国政府采购改革进展情况以及为加入GPA所作的努力,并对中国的国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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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高级采购谈判专家格丽尔女士表示,此次研讨会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去了解和宣传GPA。中国在加入GPA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希望本次研讨会能为中国年底提出的新一次出价提供帮助。本次研讨会上,美方代表就2012年3月新修订的GPA文本、GPA参加方新一轮出价及美国政府采购制度等进行了讲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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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2个中央部门、各省市财政厅(局)有关人员、部分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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