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衡水市财政局派专人到我市针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了一次培训,并对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了指导。我们以此为契机,以加强专家管理为核心,大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两个多月来,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9月11日,谈及本市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河北省冀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马宏磊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 \r\n 据马宏磊介绍,为提升该市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今年冀州市对此前已经付诸实施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制度进行了完善。不仅有选聘自纪委、人大、政协、审计局、物价局、卫生局、教体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发改局等主要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而且还新增了从定点供应商单位选聘出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共计22名。 \r\n 马宏磊表示:"在定点供应商处设立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有利于充分调动政府采购各方力量,促进各单位落实定点采购制度和其他政采制度;定点供应商处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在发现问题后,可以向市财政局直接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r\n 据悉,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冀州实施已有两年。从2010年起,根据《冀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制度的通知》(冀州财采[2010]6号),该市财政局开始从市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供应商中选聘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22名工作人员,作为该市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以推进该市的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 \r\n 根据《冀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制度的通知》(冀州财采[2010]6号)规定,各单位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主要有三项职能,即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了解社会公众及各部门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督促一些单位及相关人员整改违规行为。此外,那些来自较大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如从教体局、卫生局等单位选聘出来的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因这些采购单位的下属单位较多,所以,他们还负有监督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并督促其改进的职责。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