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就“2012年第三期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r\n \r\n 据悉,本次招标分为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两类,共2个大包,36个小包。 \r\n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投标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有关规定,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产品。(4)可信安全计算机投标产品须采用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证的TCM安全芯片,并提供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5)双网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须提供针对整机的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以及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6)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r\n \r\n 该项目将分别于2012年8月21日8:30和2012年8月23日8:30在北京中土大厦第四会议室开标。 \r\n \r\n \r\n >>标讯详情: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三期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