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财购(2012)4号 \r\n \r\n \r\n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r\n \r\n 《2012年商丘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r\n \r\n \r\n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有关科室: \r\n \r\n 现将《2012年商丘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r\n \r\n 附件:2012年商丘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r\n \r\n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r\n \r\n \r\n 2012年商丘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r\n 商丘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政策功能,采购规模稳定增长。工作要点是: \r\n \r\n 一、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r\n \r\n 配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监管流程以正式文件形式固定下来,重点在填补空白、细化制度要求上下功夫,解决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规定不具体的问题,避免实际执行中的人为因素干扰,全面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 \r\n \r\n 二、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r\n \r\n 1、完善采购方式审批标准,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r\n \r\n 2、坚持和完善全过程监管体制,继续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进一步促进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法规的自觉性,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r\n \r\n 3、全面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合同网上备案,实现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选择和代理机构网上远程抽取评审专家。 \r\n \r\n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 \r\n \r\n 1、落实《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商财购﹝2010﹞5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和培训,落实现场监督人员填写现场监督记录表、代理机构分级报送和各级财政部门汇总上报的规定,落实异常情况说明和通报制度。 \r\n \r\n 2、加强对代理机构操作执行的全过程监督,从招标文件备案、公告、报名、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到质疑处理回复等均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r\n \r\n 3、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报名结束后再备案招标采购文件的现象,强化专家抽取和到达评标现场前的监督,加强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和采购单位其他人员、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当行为的监督管理。 \r\n \r\n 三、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r\n \r\n 1、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加强对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r\n \r\n 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r\n \r\n 3、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机制,建立审核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鼓励购买国内产品。 \r\n \r\n 4、继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安全产品、正版软件等工作。 \r\n \r\n 四、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r\n \r\n 1、制定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全面加强采购业务监管力度。 \r\n \r\n 2、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征集、管理工作力度,制定评审专家培训、考评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评审内容、评审纪律以及违规评审情形等问题,严格约束专家评审行为,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公平的履行职责。 \r\n \r\n 3、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对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等进行法规制度、操作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r\n \r\n 4、组织各县(市)区采购采购办到先进地区交流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