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参照半年内招标实施的相同项目,由集采机构询价后确定成交商 \r\n \r\n 西宁推行跟单询价 力促提效增速 \r\n\r\n西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现场。(资料图片) \r\n 西宁市计划从7月1日起推行其独特的低价跟单采购方式。这是6月5日西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西宁市采购处”)发布的《关于部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低价跟单采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透露的内容。《通知》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克服短期内重复审批、重复操作、重复公开招标的程序,缩短采购时间,方便采购单位。 \r\n \r\n 为使《通知》确实发挥实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西宁市采购处专门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西宁市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和西宁市政府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单位以及西宁市第一纪工委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可谓用心良苦。 \r\n \r\n 跟单采购源于实际需要 \r\n \r\n 《通知》明确了跟单采购范围及金额标准、跟单采购的时间要求及价格确定方式、跟单采购流程及相关要求和加强采购单位跟单采购的内部管理等职责分工,规范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进行跟单采购的行为。 \r\n \r\n 据西宁市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拟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跟单采购将给西宁市政府采购工作带来新的气象。 \r\n \r\n 该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跟单采购源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的需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西宁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发现,对一些相同的货物类商品采购项目,可以按照上一次的中标单价金额成交,不需要再进行整个招标程序,以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大大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r\n \r\n 明确跟单采购实施范围和流程 \r\n \r\n 跟单采购的优势很明显,但西宁市政府采购监管人员担心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出现随意性采购、跟单时间长短不一、货物金额没有明确标准等不规范的采购现象。因此,西宁市采购处研究制定了《通知》,想以此来管理、规范和完善跟单项目采购。 \r\n \r\n 《通知》规定,西宁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同品牌、同型号、同技术参数的货物及软件升级采购项目,可实行跟随6个月以内已招标实施的政府采购相同货物(同品牌、同型号、同技术参数)的项目,以采购价格不高于相同货物公开招标中标单价作为跟单采购的参照价,向能够提供相同货物的任何供应商询价后采购。 \r\n \r\n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一《通知》规定大大消除了我们的心理顾虑,它可以有效避免采购单位随意采购的行为,规范跟单采购。同时也可以避免因跟单时间过长而造成采购价格的不合理。 \r\n \r\n “《通知》的拟定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要求。”该负责人补充道,随着跟单采购的不断推进,西宁还会逐渐完善其管理办法。 \r\n \r\n 请批跟单采购须附参照中标公告 \r\n \r\n 关于采购单位申请跟单采购的流程,西宁市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规定,采购单位要先填写《西宁市市级单位集中采购审批表》,经西宁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报西宁市采购处核准。同时,采购单位须提供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打印的相同货物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r\n \r\n 待西宁市采购处审批之后,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则对跟单采购的商品、价格等方面进行审核,通过询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放成交通知书,签订跟单采购合同。 \r\n \r\n 此外,《通知》还要求,跟单采购项目应由采购单位内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内部机构的人员、西宁市采购处及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参与验收并确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购货发票。 \r\n \r\n 跟单采购须设专人分环节负责 \r\n \r\n 关于如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知》内容也有涉及。《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在跟单采购过程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 \r\n \r\n 同时,对跟单采购项目按使用、技术、财务、监察等不同机构和采购、验收、付款、使用等不同环节进行管理,设置责任人员分工负责,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均须签字确认,以规范跟单采购行为,杜绝随意跟单采购。如发现跟单采购的物品与被参照对象不是相同货物,或采购经办人员有与供应商串通、虚抬采购价格、降低配置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等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行为,西宁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作者:王少玲通讯员林琳马筱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