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2日电(记者李丽辉)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提出了具体要求: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不得以特殊用途为由超出预算标准和规避批量集中采购。 \r\n 通知要求,中央单位要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部门预算中列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金额。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配套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均要编制采购计划并细化到政府采购项目和品目。同时,要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对于尚无购置费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及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不得以特殊用途为由超出预算标准和规避批量集中采购。 \r\n 通知还强调,中央单位要继续带头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采购正版软件以及采购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作者:李丽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