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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各区县(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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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工作要点》规定,各区县(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领域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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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政民互动制度和机制,通过网络问政、官方微博、百姓热线、民意征集、领导信箱、专家咨询、公众听证等形式,将群众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行为纳入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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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各区县 (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领导接访、电话热线等,设立政民互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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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要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积极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受理)和网上查询五个环节的网上服务。(郑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