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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增4项措施力避政府采购倾向性


 发布时间: 2017-05-22     

  要求采购人同时提供技术参数和3个以上满足要求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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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为避免采购参数倾向性和排他性,防止采购人为某一供应商“量身定做”技术参数,日前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黑龙江采购中心”)对《采购文件编审规范》作了补充规定,新增4项措施解决参数设置倾向性和排他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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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黑龙江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4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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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首先,黑龙江采购中心要求采购人在提供参数设置时,提供3个以上满足该参数设置的品牌(或专项授权供应商),以证明其设置的参数无歧视性和排他性;同时,采购人还需书面说明参数设置的目的和依据,提供参数标准的出处及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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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其次,黑龙江采购中心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符合参数要求的供应商可向黑龙江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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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再次,黑龙江采购中心专门组织专家对采购参数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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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最后,在采购文件发布前,黑龙江采购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确认参与投标的可能性,鼓励供应商对采购参数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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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措施已于4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来看效果良好,黑龙江采购中心还将在实践中对这些措施进行不断完善,并努力探索新的避免参数设置排他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