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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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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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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点》指出,要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领域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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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组织不力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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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点》指出,要建立健全各种政民互动制度和机制,通过网络问政、官方微博、百姓热线、民意征集、领导信箱、专家咨询、公众听证等形式,将群众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行为纳入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通过“中国广州发布”官方微博平台、政府网站、办事大厅、领导接访、电话热线等,设立政民互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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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决策责任追究,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的,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按照规定组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的,应当公开的决策信息未按照规定公开的,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或组织实施不力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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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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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点》指出,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要依法公开审批条件、过程及审批的各个环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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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点》要求,要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受理)和网上查询5个环节的网上服务,特别是网上申请(受理)要成为群众办事的重要渠道和途径之一。工作要点还特别提到,在行政审批改革中要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办事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社会和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郑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