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嘉禾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以推进源头治腐、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不断规范采购行为,着力加强风险防范,有效推进政府采购改革。2011年全县政府采购15130万元,实际合同支付资金13012万元,节约资金2118万元,节支率达13.99%。 \r\n \r\n 理顺管理体制实现“管采分离”。该县通过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着力转变管理方式,真正实现“管采分离”,让采购办将主要精力集中到部门采购预算的编制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该县对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对办公设备、办公电器、办公家具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将中标品牌、优惠率、最高限价在媒体公示,方便单位执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办对协议供货验收结算进行审核,确保协议供货价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减少采购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招标采购,采购人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严格按照法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008年以来,该县共发布各类招标采购信息96次,采购金额19261.6万元。 \r\n \r\n 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采购”。一方面从内部突破:通过主动介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同步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和投标主体的公平竞争;实行评标专家、投标单位和采购单位人员隔离管理,确保评标工作不受外来因素干扰;建立了政府采购廉政监督小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采购”、“透明采购”。另一方面从外部突破:对每一项采购项目,都实行计划审核制度,要求采购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前,对采购项目计划、实施办法、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必须经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确定并报采购办备案;对大额或复杂项目,各采购单位事前需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预算进行预审,并结合专家预审意见编制招标文件;通过管采分离、预算控制、开标评标、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来加强监管,防范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恶意串标围标行为;依托国库支付局集中支付优势,严控验收结算环节,在强化采购资金监管的同时,有效的防止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 \r\n \r\n 健全考核机制促进“精细管理”。该县要求政府采购部门加强业务学习,尽可能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开展供应商诚信评价考评,适时跟踪供应商的各项承诺执行情况,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小金库”专项清理检查,对重点单位的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提高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意识,打击规避政府采购的违纪行为。(湖南省嘉禾县财政局 李友 湖南省嘉禾县纪委监察局 刘元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