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天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算时,要配发通俗易懂的预算说明,其中包括概念解释、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关科目、项目的具体情况等内容,便于解决预算虽然公开,但老百姓却看不懂“政策接转”、“零基预算”、“无偿调拨”、“叠加平衡”这些财政专业术语的问题。 \r\n 据了解,从2012年起,天津市政府直属机构的部门预算要全部提交市人大审查,并逐个向社会公开,部门财政拨款情况表也要随同收支预算总表一并公开,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的,需增加公开表格的数量、细化公开内容到款级科目,并配发具体解释说明,其他政府部门也将结合各自情况,主动推进部门预算的公开。 \r\n 2012年,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方面,天津市级预算部门公开的是“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和行政经费支出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一经公开后,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突破,政府部门预算“晒账本”将成为一种义务和常态。对此,天津各预算部门新年伊始便着手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项目预算审核论证,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内容,清理不合理支出,完善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信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力争给社会和老百姓公开一个算得清、说得准、看得懂的政府部门“账本”。 \r\n 据悉,天津市从2010起全面公开了财政预算报告和16张报表。2011年,绝大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均公开了部门预算,其中民政局、卫生局等16个部门在公开预算收支总表的基础上还公开了财政拨款预算表,教委、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项目支出进行了较细说明。所有区县统一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8张报表,其中东丽、西青等6个区县还公开了部分单位部门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