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年底,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顺利完成招标项目390批(次),完成采购预算11525万元,有效节约财政资金13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07%,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推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是记者从2月3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的供应商培训会上获悉的。 \r\n 2011年,该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接收市本级和利通区各单位货物类政府采购委托业务420批次,受理采购项目预算14807.69万元,采购中心在完成各委托单位日常集中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重点完成了“2011年吴忠市人民政府为民承诺办理的10件民生项目”,市政建设南片区的“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线”等重点建设项目、公检法司等单位的刑侦、技侦、警用装备及“平安吴忠”数字监控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采购任务,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将采购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全年累计发布采购信息725条次,收退保证金1312笔次,累计收退金额2385万,没有发生因采购程序不公造成的政府采购投诉事件,投诉率为零。 \r\n\r\n 2月3日,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举办供应商培训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证处负责人分别从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宁夏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的综合评分标准、招投标注意事项等方面为供应商进行了专题辅导,搭建起了一个公开诚信的学习交流平台,让广大供应商及时掌握政府采购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便更好的参与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这次培训会,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课程设计、培训内容和授课方法进行了深度调查,整个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参加培训的供应商代表也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的内容具有较强针对性,对今后更加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较大帮助。同时,在学习期间,市政府采购中心人员与供应商进行了相互交流探讨,解决了许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记者 吴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