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监察厅、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和医院政府工作的通知》精神,陕西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医院支出管理、规范医院采购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狠抓落实。截至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开展的实地检查为止,陕西省人民医院已将用各种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 \r\n \r\n 一是高度重视,全院部署。医院组织管理层学习国家和省关于政府采购的文件及法律法规,深刻了解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对医院管理的重大意义。多次召开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和部署政府采购工作,利用院周会组织各处(科)室学习讨论政府采购工作,提高了全院人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 \r\n \r\n 二是成立机构,健全体系。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主管副院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经营处,统一研究部署医院政府采购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职能处室的职责。 \r\n \r\n 三是制定办法,规范程序。医院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了《陕西省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执行。《办法》对加强政府采购的意义、目标以及组织机构、采购范围、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医院纪检监察及审计机构对每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保障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 \r\n \r\n 陕西省人民医院自2011年实施政府采购以来,已有35批(次)计4199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不仅规范了医院采购行为,而且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采购资金,同时也得到了院内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