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1月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至今,厦门市一直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机制改革。2009年4月,为了更好地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厦门市积极进行改革尝试,创新采购机制,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r\n “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是我市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实施两年多来,收获了一定的成效和体会,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提高了节支率,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r\n 大宗货物品目达到33种 \r\n 据了解,首批纳入该市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一般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笔、文件夹;二是标准化货物,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办公桌椅、学校课桌椅;三是特殊货物,包括医疗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财政投融资基建项目中的电梯(含扶梯)、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组。 \r\n 该负责人介绍说,实施至今,厦门市先后两次拓展大宗货物的范围,将摄影摄像器材、传真机、数码印刷一体机、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洗衣机、网络设备等品目新增纳入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目前,该市大宗货物品目达到33种。 \r\n 制定相关办法 规范大宗采购 \r\n 为了更好地推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厦门市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方案》,明确了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具体操作程序。 \r\n 其次,制定《厦门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采购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增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计划性,提前掌握预算单位大宗货物采购需求。 \r\n 同时,开发电子化采购平台,实现采购项目网上招投标、网上开评标、网上开标直播等功能,并制定了《厦门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行为。 \r\n “我们还建立了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制定了《大宗货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市(区)财政部门可以定期不定期地对大宗货物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考核工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r\n 统一配置标准 杜绝奢华采购 \r\n 该负责人表示,大宗货物政府采购通过较大的项目规模吸引了众多厂商直接参与竞标,有效调动厂商竞标的积极性,使竞争更加充分激烈,减少了供货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价格优势更加凸显。 \r\n “为了便于大宗货物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对部分大宗货物,如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等制定了统一的配置标准,杜绝办公设施设备的超标准和高配置采购,从源头上节约财政资金。”该负责人介绍说。 \r\n 同时,厦门市财政部门参照电子商务的做法,积极推进网络运用及电子化建设,在大宗货物政府采购过程中,使采购单位通过网络完成需求报送、货物申购,确定具体送货时间、地点等,然后统一进行配送。 \r\n 此外,该市大宗货物政府采购以具有一定仓储配送能力的单位为平台,统一采购和仓储,然后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及时配送到位,并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实行货物的采购、仓储、配送、售后等一条龙服务。此平台的统一分工管理减少了采购单位的重复劳动,降低了采购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作者:鲁 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