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1•关键词】 \r\n \r\n1、集中与分散 \r\n有关批量集中采购的是非争论、爱恨情仇并没有停息。由于其带来的采购习惯上的变化和采购结果与需求之间的差异,引发了人们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关系,进而对政府采购制度本身的重新思考。 \r\n历数2011年,最让中央采购人单位刻骨铭心的当数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推行。 \r\n这项始于7月份的试点工作,目前仅在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两种品目中展开试点,但涉及所有中央单位(含京外单位),并被纳入对中央集采机构的考核之中。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监管部门力推的决心之大当属年度之最。 \r\n除了众所周知的价格优势,对于采购人而言,这项试点工作带来的直接变化是:采购周期变成按月而动,个性化需求必须服从标准配备和公开竞争的结果。有人总结说,除了价格,批量采购什么都不好;除了价格,协议供货什么都好。真的吗?问题是,政府采购就必须立等可取,必须满足采购人的个性需求吗?由于这项制度带来的采购人采购习惯上的变化,以及采购结果和需求之间的差异,加之新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引发人们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关系的重新思考:集中采购之于政府采购的意义是什么?究竟集中到什么程度是科学、合理的?分散采购在度上该如何把握?集中批量采购是不是实现“采购效果最优、使公共资金带来最大价值”这一目标的最优选择?有业内专家认为,集中批量采购按照“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是政府采购公共本质和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一条必由之路。因为批量采购有利于实施集中统一标准控制和集中监管以及更符合市场批量竞争规则。 \r\n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公告,目前,中央国家机关的批量集中采购已经公告第6期结果,从第一期的27个部门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央单位加入其中。而且因为这项工作的推行,中央单位主管部门对该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导、组织作用正在日益发挥作用。水利部要求各预算单位按月准确、及时编报批量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加强宣传贯彻,让各单位及各部门都了解这一政策。国税系统则强调了科学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和管理工作。国家气象总局严格审核批量采购计划,一一核实,及时报送。 \r\n2、授权与限权 \r\n“采购人权利”一词多次成为事件的核心,这让人感觉,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始被重新认识。 \r\n采购人的权利是授还是限?哪些权利该授,哪些该限?2011年,“采购人权利”一词成为一些事件、制度、观点的核心,让人感觉政府采购这一重要当事人在政府采购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始被重新认识。 \r\n先是2011年提交深圳市人大一审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订草案)》,因透露出拟规定由采购人负责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之意,而引发业界“谁采购、谁负责”的热议。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江西省、湖南省长沙市等地则将采购人代表拒在评标委员会大门之外。两种极端的做法,将采购人定标权之争推向了舆论沸点。在浙江,授予采购人对采购结果、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等评价权,将其评分作为政府采购“游戏规则”的重要要素,并提出“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第一责任人”的观点。 \r\n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一些地方对采购人权利的限制。2011年,江西省财政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由采购文件中含有倾向性条款或歧视性技术参数引发的投诉占江西省2010年投诉量的70%以上,为此该厅对编制采购文件的3个关键环节进行明确要求,限制采购人偏好“植入”采购文件。青岛市出台制度,要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时,必须先从该市代理机构库中挑出5家代理机构,再在其中随机抽取一家进行委托。无独有偶,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机会均等、择优使用、严格考核、优汰劣胜”的原则,使用符合资质要求、经过优选且审查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商务部公开评选条件,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国税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全省国税系统择优选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名单。 \r\n3、被曝与被罚 \r\n伴随着公众的质问声,采购人——政府采购这一重要当事人开始走向“台前”。 \r\n2011年,采购人单位“被曝”与“被罚”事件时隐时现。 \r\n超标采购、天价采购、违规操作当成2011年“被曝”事件中的关键词。尤其以红十字会超标采购事件、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两度中标国家气象局某项目事件和中科院研究所采购天价内存条事件最吸引公众眼球。国家旅游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让下属关联企业投标,引发舆论哗然。可喜的是,“内存条事件”曝光当日,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便召开内部会议,对事件所反映的情况进行通报说明,并对单位物资和设备采购事项的执行和监管进行重新部署。 \r\n与往年一样,2011年依然有不少中央单位因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而被写进了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中。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作了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披露中央39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采购资金7.57亿元。与2010年相比,虽然涉及的资金金额少了近一倍,但违规单位数量则多了近一倍;虽然中央单位本级违规行为少了,但二级预算单位的违规行为多了。财政部公告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情况检查结果公布》,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项目中676万元未执行规定程序,宁夏邮政管理局、东北电监局各多报政府采购预算146万元;2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河南省审计部门通报该省5所高校购置商品和部分基建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的违规资金达1.67亿元。 \r\n说到“被罚”, 2011年7月,11家中央单位因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受到财政部批评。财政部在2011年全年处理公布的7件针对采购人单位的投诉(举报)事件中,7件投诉(举报)事项均成立。1家采购人单位被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整改。投诉(举报)事件涉及内容包括:让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谈判或中标、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采购过程存在将进口产品冒充非进口产品投标行为等。 \r\n年度事件 ---2011这些事件值得记忆…… \r\n※财政部首度考核中央3家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2月10日开始的中央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首次将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3家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纳入考核范围。经综合评价,3家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次均为良好。 \r\n※ 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确定“十二五”时期,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r\n※财政部试行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 7月1日开始,中央单位采购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其采购配置标准参考财政部公布的基本配置,通过协议供货渠道采购的上述两类品目数量应在本部门上年同类采购品目总数的10%以内。 \r\n※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议对该局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时,应从局优选入围的代理机构中选择,并认真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使用规定。 \r\n※全国人大机关201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举办 10月26日,为期2天的全国人大机关201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开班。全国人大机关各采购人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领导带领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接受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r\n※水利部召开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 11月30日,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财政部、审计署有关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切实做好水利系统政府采购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确保今年预算执行进度目标的实现,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 \r\n年度观点 ---2011这些观点值得记忆…… \r\n●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既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遏制超标采购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推行半年后,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r\n●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采购代理机构是采购单位的代理人,这个角色关系不能弄错。 ——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创新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意见》,明确了各方当事人的职责,该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钱国兴表示,要“教给采购人方法,让他们来承担责任”。 \r\n●采购人首先应当回避掉相关利益人群,再谈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公平竞争。 ——在媒体曝出国家旅游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让下属关联企业投标后,国际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慧作上述表示。 \r\n●个体效益必须服从于整体效益。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张雄在谈到政府采购工作给该省国税系统带来的积极作用时表示:“仅就个体而言,政府采购可能会带来个体效益方面的损失,但从整体效益来看,这是一项好制度。” \r\n微博•新年心声 \r\n尹建英(铜仁国税):希望新的一年,上级部门能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最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让政府采购工作真正为基层服好务。 \r\n宋子昱(辽宁科技学院):期待在新的一年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对供应商的信用担保起到行之有效的约束。 \r\n应燕(江西国税):期待新一年里政采理念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希望预算工作能够更加精细化,以便和先进的政府采购理念迅速实现无缝连接。 \r\n付国华(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单位的领导、具体经办人员要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希望单位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内容更广,可以包括财务管理知识等,以便政府采购的财务核算能够更加及时、准确。 \r\n牛玉梅(甘肃国税):2011年让我最高兴的是本局发票采购工作的资金比2010年节约了46%,其中发票纸张通过二次竞价大大降低了价格,而印刷业务通过公开招标把价格压低了2/3。2012年期待公车采购等领域的政策衔接能够更加顺利,以便保证基层的采购需求。(本版文字/周黎洁 张静远 表格统计/周黎洁 戎素梅 制表/高振兴) \r\n2011年涉及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制度、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文件一览表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