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近日,财政部和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办法还规定,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该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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