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开始我市开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采购金额从最初的0.19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8.76亿元。十二年来采购金额累计达75.93 亿元,节约财政资金9.06亿元,资金节约率10.66%。预计2011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将突破11亿元,政府采购的节约财政资金的效果越来越明显,范围不断扩大,规模迅速增长,成效相当显著。 \r\n 我们虽有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这个机构,但该机构业务全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实际只承担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为全市政府采购创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使政府采购在阳光下操作,从而节约更多的财政性资金,也就是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 \r\n 制度化建设 确保公平、公正与公开 \r\n 近年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化建设,充分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把采购文件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点。采购文件是体现采购人需求,向广大供应商发出采购信息的要约文件。有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故意提高报名资格条件,排除部分供应商。另外,评分条件设置不合理,存在指定供应商的倾向。这些做法,大大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因此,如何对采购文件进行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减少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意义重大。 \r\n 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2010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选择家具行业作为试点制定统一格式的采购文件,并邀请了苏州地区家具行业的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了规范,并重点对报名资格和评分标准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哪些条件可以放,哪些不能放,对评分标准进行科学合理设置。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和论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制定了《关于对政府采购家具类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吴财采字[2010]217号),从2010年12月开始执行。此举属于政府采购领域的重大创新,从源头上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与公正。 \r\n 经过一年的运行,家具类采购的质疑和投诉大大减少,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任沈新卫表示:政府采购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正逐步完善该制度,已将修改意见下发至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家具供应商,在今年年前出台修改完善后的家具类采购标准文件。 \r\n 2011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把厨房设备采购也列入标准化管理,目前已会同行业内专家完成初稿,有关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征求意见已汇总,正式标准文件也将于年前出台。 \r\n 规范代理行为 构筑诚信体系 \r\n 近年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与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采购文件的制作者,其服务质量和诚信度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与公正。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去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制定了《吴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依据记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认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考评A、B、C、D四个等级,并记入诚信档案。A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受优先推荐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和参选年度“诚信中介”的优惠。B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列入正常管理。C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年度信用等级考评为D级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建议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沈新卫告诉记者,此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r\n 今年3月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14家代理机构2010年度情况进行考核,在代理机构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季度考核及在我市开展的业务量,评出了1家A级,其余13家为B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在省内属于创新之举。 \r\n 探索创新做法 规范定点单位管理 \r\n 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探索政府采购创新做法进程中,有效提高采购规模效益。从2010年起在原有空调设备基础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还将办公用品也纳入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使零散采购享受规模采购的优惠,对供应商实行定点管理,也保证了办公用品的供货质量。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范定点单位的管理,从2012年度起取消印刷、车辆维修定点管理制度。对印刷单次采购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对车辆维修不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并改革车辆定点保险制度,首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保险公司。 \r\n 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还按照《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对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r\n 为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与公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还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近年来,一些不法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同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时有发生,2010年针对此情况,实施了3个行政处罚。 \r\n 以群众高满意为目标 提升采购服务水平 \r\n 今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为契机,提升服务水平,在日常窗口受理采购业务时,笑脸相迎,使用文明用语,热情、用心接待办事人员。对前来咨询人员,工作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在合法合规原则性前提下,简化程序,方便办事人员。 \r\n 针对乡镇政府采购的紧急性和采购单报送不方便情况,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取采购单报送与采购活动同步进行的快捷方式,先接受采购单传真件的委托后组织采购事宜,后由采购单位补送采购单位原件,方便了采购人,节约了采购时间;同时,编制政府采购表格的填写范本和主要的法律法规文本资料。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编制了《吴江市政府采购物品审批表》等表格的示范文本,规范了表格的填写,方便了采购单位经办人员;另外还当好采购资料的中途寄存站。在日常的采购活动后续环节中,为方便供应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受理对备案后需交社会中介公司的合同寄存窗口,转交于社会中介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来回路程损耗,还主动承担采购汇总资料的转交工作,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杨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