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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达80万须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新标准明确,随着我省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明年我省将货物类和服务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首次将硒鼓、墨盒等办公消耗用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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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代省政府拟定了《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近日将下发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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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作了适当调整。首次将硒鼓、墨盒等办公消耗用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同时,随着我省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将货物类和服务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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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新标准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工程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